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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5章 官吏改制(2 / 2)

接下来,他考虑到的主要问题,是大华国家建立后,各部门的人员和职责。

他打算采用和大明一样的官制,如六部、都察院等关键部门的官员以及各部门职责的调整问题。

做皇帝不可能为所欲为,即使放弃与百官对峙的做法,他仍然需要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的职责。有些部门需要加强,有些部门需要裁撤。

皇帝并非万能,不可能什么事都懂。

谭无名的做法是结合历史制定框架和规则,具体事务则交给各部门的最高长官安排。

在实施过程中,不断调整,直到形成完整的制度。

他认为皇帝应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,过多干预会累死自己,并且不利于与百官的互动。

就像大明末代皇帝崇祯,虽然想励精图治,但因为过于干预下属的工作,导致他一事无成,最终误国误民,自己甚至以吊死在煤山上而终。

做皇帝这件事情,谭无名不可能有什么经验,只能够慢慢的摸索。

但谭无名明白做皇帝是一项苦差事,必须严格约束自己。

目前,谭无名最关注的是京城和地方官府职责调整的问题。

有些职责需要调整,而官吏的待遇,首先也需要调整。想让马儿跑,就得给马儿吃草。

他不否认儒家思想中希望官吏纯洁、甘受清贫的理念,但他认为这种观点违背人性,大部分人都需要生活和抚养家人。

因此,他计划调整官吏的待遇,以根除官场上的贪污风气。

谭无名意识到加强吏治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全面改革,慎重考虑并调动官吏的积极性,使更多人愿意参与其中。

通过对历史的思考,谭无名明白朝廷必须对一些职能进行调整。

谭无名觉得需要特别加强职能的是都察院,也就是监管机构。

都察院作为古代最高的监察、弹劾以及建议机关,可惜明朝后期,其主要职能几乎没有发挥出来,倒是成为了党争,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重要工具。

而且,最高监察机构都察院的职能必须加强,现在的监察机构,尤其地方监察不力,恐怕将对朝廷的稳定和国家的治理造成极大的隐患。

大明时,都察院只有在京城才设立,地方上根本没有,并没有起到真正监督地方官吏的作用。

尽管都察院的监察御史有一百多人,每个省都有设置一定的名额,但这些监察御史一般都长居于京城,只是有事时,才会下去巡按。

但是古代路途遥远,交通不便,等去到地方后了解的情况,远远不能反映当时实际情况。

倘若都察院作为最高的监察机构,若不能有效地监督官吏,将会对整个朝廷的稳定产生不良影响。

谭无名决定加强都察院的职能,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地方监察机构,不仅在京城设立,也将在省、府、州设立监察机构,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。

至于县一级暂时不考虑,毕竟此时一个县的官员人数太少,寥寥数人。与几百年之后的情形,每个地方都有大量的官员完全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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